Stake. (1978). The case study method in social inquiry.

  • 在此文中,Stake透過對「經驗」、「知識」、「普遍化(概化)」這三個概念的考察,來說明個案研究方法對於科學研究的「理解」問題所具有的優勢與價值,進而為其論點:「個案研究方法是社會人類活動研究最佳的研究方法」提出有力的根據。
  • 如果使用個案研究作為研究設計,可以在此文中找到許多維護個案研究方法的合理性與正當性的依據。

Quotations

  • 大部分人都相信個案研究在對人類活動的研究中是有用的工具,因為個案研究使用到現實中實際的資料,並且能抓住注意力。但是大部分人也相信個案研究不是一個合適的普遍化基礎。在本文中,我主張個案研究是大部分研究方法的最佳選擇,因為個案研究能與在認識論上與讀者的經驗調和,並且在個人的基礎上將研究普遍化。 (p. 131)
  • Polanyi 將知識分為命題性知識(proposition knowledge)與內隱性知識(tacit knowledge)兩種,命題性知識包括理智與閒聊,所有人際間可分享的聲明。內隱性知識是與自我的記憶理解相關的,是無法表達的部分。(p. 132)
  • 社會研究的對象很少是個人或是企業。不幸的是,這些通常被看做是個案對象。一個個案通常被認為是目標母群中的一個組成基本單位。因為單一個案不利於代表整個母群,因此個案研究往往被視為普遍化的基礎薄弱。
    然而,通常個案研究的情況是普遍化這類特殊的個案,或是類似的個案,而非將結論概化到整個個案的母群。所以目標個案需要嚴格的描述其典型性(typicality)的需求與代表性(representativeness)範圍的保證。當讀者在他感興趣個案中發現的本質的相似性時,便能建立起自然主義式(naturalistic)的概化基礎。個案不必要是個人或是企業。個案可以是任何一種感興趣的「有界限系統(bounded system)(以 Louis Smith的詞彙)」。一個機構、一門課程、一種職務、一個收藏單位、或是一個母群都可以是個案。這個定義並非擾亂「個案」的概念,而是強調在個案研究方法的普遍化都是是為了其特殊性。(p. 135)

Citation

Stake, Robert E. (1978). The case study method in social inquiry. in Denzin, Norman K., & Lincoln, Yvonna S. (ed.). (2001). in _The American tradition in qualitative research. (vol.2). London ; Thousand Oaks : 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