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的知識社會學,閱讀的是一篇新的文章。Capurro, R. and Hjorland, B. (2003). The Concept of Information. Annual Review 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37。課堂上討論的時候一直沒有辦法有什麼明確的想法,思考在腦袋中打轉。
這篇文章的確是仔細的從希臘羅馬開始information的字根之旅,到各個不同學科對information的定義,到information science的相關研究中的定義,到作者的結論。似乎是鉅細靡遺,但是卻一直沒有一種通達的感覺。
一直到今天看完大友克洋的「蒸氣男孩」,想著如果要寫點東西要怎麼寫的時候,突然想到另一個角度來看這篇文章。我可以盡可能的找到盡量多的資料,從這些資料中歸納出 「蒸氣男孩」是部什麼樣的電影;或是憑著自己理解的部分去論述,建構我對「蒸氣男孩」的看法。這是兩種不同方法論,似乎對於圖書資訊學領域的論述來說,第二種是很少見的,而常見的是透過眾多文獻探討定義,再歸納出自己的定義。
但是,顯然的,所有過往定義的總和,並不就會等於是最終的定義。從認識的角度來看亦然,過去認識的總和並不等於當下自己的認識。雖然,在認識與定義的過程中,必須放在情境的脈絡中來理解「如何理解」這件事,但是這樣對情境的描述工作,並不會等同於將過往的定義說明而已。
換句話說,後來一直搞不清楚的地方在於,這篇論文的作者有自己認為最諦當的定義,從而建立論述,或者是只是單純從資料的收集累積,來呈現所謂「客觀」的事實?或者我們要問,為什麼作者要用這個方法來論述他的題目?好吧,作者好像有寫,可是我先跳掉直接讀後面的內容了,也許要請問導讀這段的小祺?
前面兩種如何理解跟如何說明,的方法論的正當性,也許還有認識論的問題,看來只好等瑋泓有空出來喝咖啡的時候當題目聊了。
(圖: by Spacecake。Wall Street Inform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