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春談沒有著作權觀念的中國小說傳統

順著豬小草的如果張大春談CC?。我也被相同的點打中了,網路上看的不夠,我跑去書店找了原文來看。

說部的作者一樣不以為自己擁有或獨斷了作品的內容,也不以他人運用了自己的「創作」元素為杵,同時也不認為自己借用了前人或同行的文本作為材料就是什麼抄襲偷竊。在這裡我們姑且可以泛稱之為「民間」的敘事場域裡面,情節、人物、道具統統是可以相互流通而無礙的。

張大春認為中國敘事傳統中的「史傳、說部、筆記」,都不屬於西方現代性中,講求「個人創作權力」的那一路。這點與我今天去買書順手翻到,查爾斯.泰勒寫的「現代性中的社會想像」,正好也是提到這樣的觀點。即,認為「個人/個體」這個概念才是西方現代性所建構出來的,為了維持這個現代性所建構的概念,才需要想像出集體平等參與的文化形式:經濟、公共領域、自我管理。

我倒是認為張大春的想法樸素了點。在這個資訊科技發達的時代,著作權可能不是他想像中的那樣,只要他「在廣播上說書,不出版就表示不發表,就沒有著作權」那麼的單純。聽眾可以把他的說書錄製、流傳、放上網路,那這樣算發表不發表?還有沒有著作權?張大春可以說放棄,但人格權還是沒法拋棄得掉。而電台可能也不會坐視到處流傳的有聲檔案,好歹廣播電台可是付了錢請你來說書的。用 CC 授權還是比較實際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