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契約書?or 學習計畫?

我對於學習契約書整理的資料在此 – wiki: Learning Contract
基本上我是質疑這個學習契約書運作的方式的,因為這樣子運用學習契約並沒有「契約」的精神。如果說是「跟自己打契約」,那跟直銷工作努力喊說「我要成功~~」實在太像了。

我的高中是個自由到不行的時代,高三時候的導師在我們努力準備考聯考的時候,問了我們「有沒有人不想考大學的?」這樣的問題不是一個威脅式的反問,因為他要我們想想,人生不一定要考大學,反而在鼓勵同學說出不準備考大學的人生規劃。這位老師是鄭凱麗老師,我想我們高中這些小鬼們都受到了很多影響。
比較起來,對照前人作過的學習契約書,幾乎每個都是對自己要求很正面的契約,看起來好像人人都發憤向學。這樣我覺得有危險,因為太有可能大家只會定出「正面的目標」,而非真正「學習的目標」。因為幾乎沒有被鼓勵出有「可以不這麼做」的目標。所以我覺得,這樣子並沒有「契約」的精神,我覺得契約要定的並不是「做事的方法」,而是「做事的目標」;如果目標已經在特定的領域裡面,這樣的契約是一個受限制的契約。
如果已經有特定的目標領域,那麼這裡要求的應該是學習計畫之類的,而不是學習契約書。